《
心上的十字》
(转引自
http://blog.sina.com.cn/fanfan1120 )
1.
对于一张试纸来说,是一条线还是两条线的问题;对于一个精子来说,是使命的成功还是失败的问题;对于一个党派来说,是自由还是保守的问题;对于16岁的JUNO来说,是生,还是堕的问题。
没有一个女人能在这个问题上轻易地作出回答,无论她多么开明、自由或者无畏。
作出选择的理由往往有很多:心态是不是成熟,时机是不是合适,经济是不是允许,身体是不是健康,孩子他爸是不是一个混蛋,等等等。但让JUNO从堕胎诊所走出来的理由竟然是:这个阶段,胎儿已经长出了指甲。
“嚓嚓、嚓嚓、嚓嚓”,她满脑子都是小胎儿的指甲在腹中挠动的声音。
无疑这是一个动人的片子,很funny,很stylish,也很refresh,是今年一部阳光之作。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老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
Juno》的女编剧Diablo Cody,曾经是一个火辣的脱衣舞娘,此次居然杀入面色凝重的学院派奥斯卡,一举获得最佳原创剧本,成功转型、风头正劲。说实话,我很为她高兴,但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Juno》被定级为PG-13,即年满13岁的小男小女都可以观看。在影院里,打扮入时的美国小情侣们看到16岁的Juno最终生完孩子找到真爱,都扔掉爆米花手拉手站起来鼓掌,啪啦啪啦啪啦。我更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了。
2.
"pro-life"(亲生命)还是“pro-choice”(亲选择)向来是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多年争议不休的话题。但奇怪的是,美国近年的电影作品中,几乎是清一色的pro-life。从 "Knocked Up" 到 "Waitress" 到 "Bella",怀孕母亲的选择,无一例外是决定生下来,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最终冠以美好、动人、清新的结局。
“Knocked Up”中,酒后一夜情导致的怀孕最后把孩子他爸从一个懒鬼变成了一个成年人;在 "Waitress,"中,怀孕使孩子他妈得以从混账老公身边逃走,重新找到了意中人;而"Bella,"中,孩子的存在使母亲能够得以融入一个温暖的拉丁家庭。
从编剧角度,我能理解,因为如果孩子打掉了,故事还说什么。多个生命,起码多个角色,虽然不会说话,但几乎是万能道具。所有人物的重大的性格转型、心灵成长、人生选择,都因为有了这个道具而变得顺理成章、感天动地。
而在银幕外的现实生活里,小甜甜布兰妮年仅16岁的妹妹Jamie,去年12月,在一本叫《
OK》的杂志上,高调宣布自己怀孕,经手人是从高中就交往迄今的男友Casey。注意,这个杂志的名字叫《OK》,潜台词就是,16岁怀孕是OK的,面对它是OK的,生下来也是OK的。
为了买下这个怀孕声明,OK杂志花了100万美元。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已经花了10亿美元在宣传青少年对欲望的节制上,但美国的少女怀孕率依然在增长。按估计,美国今年将有75万少女面临怀孕。
现在好了,除了Jamie,又多了个Juno。
其实这也没什么,如何度过青春期本来就有很多选择。只是,Juno这个片子里描述的美国,是真正的美国吗?
有句谚语叫:“reel life is not real life”——“胶片生活,并不是真正的生活”,我严重同意。在这个片子温情、愉悦、轻松、喜剧氛围的裹挟背后,充斥着:想当然、天真、理想主义,以及政治正确,是的,非常非常“正确”。
因为在美国,自由派和保守派在堕胎问题上各持一见,结怨已久。但他们对待相关现实的态度,却存在着一个颇有意思的悖论:
一方面,自由主义者们希望孩子们学会避孕和选择堕胎,但同时,他们又不愿批评那些没有堕胎,而把孩子生下来的单身母亲们,并必须为她们的权利鼓呼;另一方面,保守主义者们一边希望年轻人在婚前禁欲,一边又衷心赞扬那些拒绝堕胎,把孩子生下来的少女妈妈们。
于是,《Juno》很聪明地迎合了两边。Juno既展现了让自由主义者们喜欢的对性开放、生活自由的态度;又满足了保守主义者希望她不要“堕胎”的愿望。并且,用“领养”这个路径,化解了青少年非婚生子的尴尬。貌似不仅是赢、双赢,而且是三赢!!Diablo Cody作为一个曾经的声色场中人,能写出这样让政治双方都无话可说的脚本,我只能佩服她把握个中微妙的聪明。
但是,在跟一个美国朋友讨论的时候,我迟疑地问了一句:如果……Juno是个黑人女孩,大家还会这么一片感动和赞声吗?那个朋友愣了一会,说:不会。
是的,你随便开车去一个口碑比较差的黑人社区,象Juno这样的未婚少女妈妈,大街上一抓一个。但她们大多数会辍学,或直接被学校开除,舆论会普遍质疑和批评她们随意的性态度,她们的孩子估计也没什么白人中产家庭会有兴趣领养。没有一个人会认为她们酷、有型、拉风、值得效仿。
即便不是黑人,作为家境一般的白人女孩儿,也做不到象Juno那么幸运和潇洒。“童话”是演出来的,“自由”是相对的,但我不知道影院里那些本来就在肾上腺激素的过盛分泌下头昏脑涨的小孩儿们会不会这么想。
3.
不管怎样,身在2008年的16岁的Juno,比起身在1969年的21岁的诺玛·麦考维来说,实在是已经“酷”得太多了。
当那个德克萨斯州的流动剧团女售票员发现自己意外怀孕的时候,简直是愁眉苦脸、惊慌失措。她已经离过一次婚,有过一个5岁的女儿,现在生活窘迫居无定所,她实在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当时的德州,依然是一个严格禁止堕胎的州。
所幸的是,她的困境正好被几个寻找由头推进堕胎运动的女权主义者捕捉到,一番筹谋计议,双方一拍即合,从而引出美国司法历史上公认的最有影响力的案例之一:罗诉韦德案。
从1821年康涅狄格州率先的“反堕胎法”,到诺玛·麦考维所在的1969年,这项被大部分州通过的法令已经实施了近一个半世纪。有趣的是,从历史角度看,当时积极促成“反堕胎”法的,很多反而是女权主义者。因为美国早年禁止堕胎的立法动因,并非起于宗教和伦理,而是来源于医学界,来源于堕胎手术本身给妇女带来的危险和身体隐患。但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在民权运动、反战、性解放、嬉皮士盛行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接棒的女权主义运动的后起之秀们,选择了跟前辈们截然相反的立场,她们渴望妇女的选择自由,积极筹划和期待着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以促成全国的“堕胎合法化”。
于是,在她们的帮助下,麦考维化名“简·罗”(Jane Roe),状告得克萨斯州反堕胎法违反了宪法第十四和第九修正案。因为德州达拉斯县的检察官叫韦德,所以史称“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
整个案情非常有趣和复杂,双方律师激烈辩论胎儿何时才具有“人权”,宪法是保护“胎儿”的人权,还是保护孕妇的“选择权”;禁止堕胎的法令本身,是否侵犯妇女的隐私权等等,从地方法院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
1973年1月22日,最高法院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项判决广泛地波及了美国51个州,正式促成了美国早期堕胎的合法化,并对美国后来的妇女权利、宪法解释、甚至党派立场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多年后,克林顿在《
我的生活》中提及他在大学里教授《
宪法》课的经历时,还专门写到此案:
在“宪法”这门课上,我花了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讨论“罗诉韦德案”,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定在宪法上赋予妇女在怀孕的前两个季度有选择堕胎的隐私权。
我要求他们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因为我当时认为,现在也仍然相信,在所有司法裁定中,“罗诉韦德案”是最难的。无论法庭如何裁定,他们都必须扮演上帝的角色。每个人都知道,从生物学的角度讲,生命是从怀孕的时候开始的。但是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胚胎脱离了生物学的范畴,具有了人的属性;对笃信宗教的人而言,也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灵魂进入了肉体……
“罗诉韦德案”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毋庸置疑,但我总觉得,之后三十年,此案当事人发生的极其戏剧性的转变,从更深的角度,展现了这个命题的复杂和无解。
在当年的漫长的诉讼中,化名“罗”的麦考维已经无奈把孩子生了下来,这个赫赫有名案件的最核心人物,从一出生就被送了人。高院判决后,麦考维成为众人皆知的“堕胎”和“女权”符号,她于是加入了一些诊所,从事宣传堕胎的工作。
然而,具体的鲜血、死亡的胚胎、每天大量的生命流失,象冲刷沙滩的海浪一样,一天一天,侵袭并清洗着她的信仰。她逐渐开始认为,堕胎是非人道的。之后,在一个基督教牧师的影响下,她彻底背叛了自己的阵营。
1995年8月8日,麦考维在一个私人泳池受洗,从此正式反对堕胎。此后,她还成立了一个“不再是‘罗’”(“roe no more”)的机构,促进反堕胎宣传。1998年,她写了一整本书描述她如何从一个堕胎标志人物变成一个坚定的反堕胎激进份子的心灵巨变,书名叫做——《
被爱征服》。

(当年堕胎"标志人物"麦考维) (转变立场后为她欢呼的民众)
今年美国初选期间,共和党候选人Ron Paul公开发言说:“‘罗诉韦德’案是完全错误的,它根本不是一个“宪法”问题。宪法,包括宪法修正案,没有一个字,有支持堕胎的意思。那些无辜的、未出生胎儿的权利,是美国自由理想价值的核心。”
而曾经的当事人“罗”回应道:我支持他竞选总统,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 —— 有一天能彻底颠覆“罗诉韦德”案。
4.
回到《Juno》,我只想说,这个如此纠缠和多义的命题,远不是一个16岁的少女能够弹着吉他、叼着烟嘴,酷酷地handle的。用一个轻松喜剧的形式把它简单化和美好化,不是四两拨千斤,是装傻。
顺便说一句,美国的怀孕试纸,跟国内不同。它显示怀孕的效果,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一个“十”字。
这个重重的十字,不是来自于上帝,而是划在每个人的内心。